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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交通巡回法庭保险诉前调解对接 涉险纠纷理赔前移

2014-08-07 08:39 来源:石狮日报 0

  “幸好有石狮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我丈夫的伤才能及时得到医治……”7月25日,在石狮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办公室,当事人朱某夫妇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不放,不停说着感谢。截至目前,朱某共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款16万元,还有其他赔偿款22600多元。

  这个事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今年5月18日,在石务工的朱某搭乘摩的准备回家,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摩托车与钟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该事故造成朱某脾破裂、多根肋骨骨折。随后,朱某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在医院,摩的师傅王某先垫付了1万元,小车驾驶者也垫付6000元。但由于朱某的伤情严重需要手术,再加上家庭经济困难,朱某妻子实在拿不出钱来为丈夫支付医疗费。无奈下,朱某妻子只能求助石狮法院交通巡回法庭。

  时间就是生命。承办法官得知朱某的诉求后,立即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让保险公司先在钟某小轿车的交强险范围内先支付1万元的赔偿,并把钱送往医院。正是这1万元让朱某得以及时抢救。

  一个月后,承办法官得知朱某已出院,便主动通知他,还有摩的师傅王某、小轿车驾驶员钟某、保险公司前来调解。承办法官本着互谅互让的调解,促使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再支付1万元赔偿,并当场履行。保险公司也根据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再支付剩余的15万元。目前,保险公司的15万元已全部到账。

  据了解,石狮法院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后,该院通过协商建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常驻机制,并设立本地区首家“涉险纠纷诉前调解对接工作试点”和“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促进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前移,极大地提高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保险的赔付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3年以来,石狮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共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661件,涉案金额达到3100万多元,调撤率达到了94%。调解成功的案件,赔偿义务人均自动履行,未发生调解后申请执行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蔡兴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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