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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石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2万元

2014-07-30 11:45 来源:石狮日报 0

  石狮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2014年上半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613万元,这是石狮市首次发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石狮市上半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全国(1.0025万元)、福建省(1.2080万元)、泉州市(1.4141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了9588元、7533元、5472元,在全省各县高居首位。同时,石狮市城镇和农村居民各自人均收入数据也已公布:2014年上半年,石狮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92万元,比全国(1.4959万元)、福建省(1.6411万元)、泉州市(1.8714万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了8133元、6681元、4378元;石狮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95元,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396元)高出了3499元,比福建省(5946元)和泉州市(7371元)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了2949元和1524元。

  石狮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所以较高,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石狮市场经济发达,商品经济持续繁荣,藏富于民;二是石狮市城镇化率高,目前,石狮市城镇化率为77%。

  记者了解到,国家统计局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分配全貌,为制定统筹城乡发展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政策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用统一标准监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差距变化。(记者 刘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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