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加强建筑工地噪声治理 午间夜间禁止施工
2014-07-23 08:0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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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23日讯 石狮市府办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石狮全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禁止施工的规定。
对被投诉3次以上或立案处罚2次以上的建筑工地,将把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考评记录档案,直至限制该企业进入石狮市场。(海都见习记者 林永清)
闽南网7月23日讯 石狮市府办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石狮全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禁止施工的规定。
对被投诉3次以上或立案处罚2次以上的建筑工地,将把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考评记录档案,直至限制该企业进入石狮市场。(海都见习记者 林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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