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在石狮持仿真枪、匕首抢劫 15天作案3次
2014-07-17 08:2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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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7日讯 为了来钱快,30岁的江西男子曹某伙同李某,在石狮持仿真枪、匕首抢劫,15天内作案3次。昨日,曹某因犯抢劫罪,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1月3日下午,曹某和李某(另案处理),窜至石狮市灵秀镇金源广场,用捆绑、持匕首及仿真枪威胁的手段,强行劫取彭女士一部OPPO手机、现金600元以及一张中国邮政储蓄卡。二人通过逼问获得了银行卡密码,取走卡里的7000元后逃离现场。
随后,两人又以类似手段,分别在1月8日和1月18日,抢劫杨某1500元,另一受害人汪某在反抗中被匕首划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海都见习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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