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展道路交通“剑盾”行动 紧抓摩托车交通违法
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根据上级精神及部署,我市公安部门根据石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七月、八月两个月开展道路交通“剑盾”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在近日开展的统一行动中,我市百余名警力上街,在19个执勤点开展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5起,其中酒驾醉驾9起、超载2起、超员4起、涉牌涉证30起。
据介绍,道路交通“剑盾”行动期间,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各派出所、边防所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以拼装、报废、逾期未检,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以双休日、传统节日、夜间以及农村地区赶集、赶圩等为重点整治时段,以摩托车秩序混乱的市(城)区部位、乡镇和城乡接合部、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整治区域。在强化日常巡逻的同时,将集中力量,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每月10日、20日、30日和每周二、周五农村沿海乡镇交通综合整治开展统一行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期间,我市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一律予以吊销驾驶证;对可以并处行政拘留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对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牌号、登记证书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既无合法手续又长期无人认领的摩托车,按规定作销毁处理。
为解决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的突出问题,市交管大队将继续实行摩托车特殊牌证管理,规范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摩托车新车“带牌销售”,延伸车驾管服务窗口,同时,继续统筹调度乡镇(街道)交通安全协管员、村(社区)交通安全员,进一步完善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和基础台账工作,结合闽南特有“普度”、“佛生日”等民俗节日期间协助安全检查、劝导等工作。(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王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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