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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10万余人完成居民保参保缴费 续保率65.9%

2014-05-19 17:15 来源:石狮日报 0

  日前,记者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截至5月15日,全市居民保已参保缴费人数超过10万人,续保率为65.9%。其中,灵秀镇已参保缴费人数12604人,续保率为85.9%;永宁镇已参保缴费人数18667人,续保率为83.1%。

居民参保政府给补贴

  据了解,我市城乡居民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起缴标准每人每年100元,每间隔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为每人每年2000元。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具体为:选择缴费档次100元~5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起,逐档递增10元;选择缴费档次600元~1500元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起,逐档递增5元;选择缴费档次超过1500元的,按1500元的补贴标准125元执行。

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新修订的《石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将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5元,继续保持全省县级第一。对参保人员按规定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年满60周岁后,按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的5%增发其月基础养老金。

力争续保率达到100%

  据介绍,今年我市城乡居民保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各镇(街道)、村(社区)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持续做好城乡居民保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居民保的认知度。据了解,今年我市居民保工作目标仍是力争发放率和续保率达100%,目前,正在向预定目标快速推进,有望在6月底实现续缴率达到90%。(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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