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交通执法部门暗访 1天查处7部不打表出租车
2014-04-10 15:51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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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暗访,一日查处了7部违规经营出租车。这是《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4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执法部门单日查处出租车违规运营最多的一次。
出租车不打表,是交通执法部门近期接到反映较多的一个问题。囿于各种原因,这一现象在很多城市都无法得到彻底的根除。不过,今年《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相继出台,加大了对违规运营出租车的惩处力度。“既然有了法规明文规定,那么这条‘红线’就不能随便超越。”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群众反映之前,他们已多次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查处了多起出租车违规运营。
8日,执法人员再次兵分几组,前往德辉广场、塔前长途车站等出租车停靠密集的路段,以乘客的身份乘车体验,查看其日常运营情况。“连着坐了9部车,7部车出现了违规行为。”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都是一口价不打表,“还有的虽有按下计价器,但只是个形式,到目的地,还是按协商的价格给。这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费。”
该负责人介绍,几部车驾驶员虽然给了发票,但票面的日期和价格都不对,“是以前打出来的票。”
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在事实面前,几个驾驶员昨日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也予以承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违规驾驶员将面临的处罚,除了车辆被暂扣、违规被记分外,还将被行政处罚,并接受带车学习。
根据今年刚施行的《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28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照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并主动向乘客出具营运车票”。有违反者,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出租汽车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展示窗口,接下来我们也将持续加大对违规出租车的惩处力度。”(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蔡东勇 陈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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