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行业代表组团 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4-03-17 16:06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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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今年3月15日起实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让石狮各行各业人员知法守法,近日,石狮市工商局、消委会为食品流通、通讯、电商等行业的100多名代表举行学习讲座。
据介绍,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惩罚性赔偿方面作出很大调整,提高了针对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规定了最低赔偿金,解决了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款过低、惩罚性赔偿没有力度、不利于动员消费者维权、使不法经营者得不到应有惩戒的问题;同时规定了经营者明知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健康严重受损的,除可视情况依法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卢小灵 王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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