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七规严肃效能纪律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2014-02-14 15:10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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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狮市纪委专门出台关于严肃机关效能纪律“七项规定”,强化机关效能建设,重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严肃效能纪律七条规定具体为:一、要高效工作、温和待人,不准办事拖拉,不准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准无故让当事人多次补办手续。二、要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出工不出力、不催不动,不准不深入做群众工作,不准遇到困难畏手畏脚。三、要秉公执法,不准违反程序,不准损公肥私、偏袒一方,不准滥用自由裁量权。
四、要妥善解决群众困难问题,不准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理不睬、应付了事。五、要加强协同协作,不准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六、要遵守上班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做玩游戏、逛淘宝、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开会、集中学习不准无故缺席、代签到、中途溜号。七、要严格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主体责任,不准对所辖部门和人员不抓不管、管理松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单位一年内被效能告诫3人次(10人以下单位2人次)以上,或被通报批评、黄牌警告3次以上;被省、泉州市效能办察访核验发现问题的;本单位绩效评估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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