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两社区联防队长违规收取治安费被处分
2014-01-16 10:1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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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16日讯 前日,石狮市纪委通报:去年12月27日,石狮湖滨街道新湖社区联防队对其辖区商户收取12月的治安费10400元。湖滨街道党工委给予新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联防队长吴煌炜党内警告处分、撤销联防队队长职务处分,并要求退还违规收取的治安费。
去年12月,湖滨街道湖边社区联防队对其辖区商户收取2013年10至12月治安费计22540元。湖滨街道党工委给予湖边社区居委会委员、联防队长吴志聪党内警告、撤销联防队队长职务处分,并要求退还违规收取的治安费。
通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自觉执行禁止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本网记者 廖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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