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行动
2013-09-04 11:3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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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4日讯 即日起,石狮市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行动。
普查范围包括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为,统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类型、分布和收藏保管等基本信息。
据石狮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一工作人员介绍,国家文物局首次针对可移动文物展开普查,普查时间从今年4月开始至2016年12月,本月是普查具体实施阶段,要求各部门有序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采集、登录、报送、审核等工作。至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整理汇总普查资料,建设数据库并公布普查成果。
说汝知影
可移动文物指馆藏文物(可收藏文物),即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国家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单位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或民间收藏。(本网记者 廖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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