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8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政府获悉,日前就晋江龙湖镇去年“8·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予石狮三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据悉,2012年8月29日,一辆满载石块的土方车从石狮市前往晋江市深沪镇,行驶至省道308线晋江龙湖镇人民政府灯控路口处,土方车碰撞路中隔离带后,向右侧翻,压到了一辆轿车、一辆小型客车和一辆三轮摩托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
经泉州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经研究,石狮市决定对该起事故的责任单位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石狮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石狮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本网记者 华健 实习生 吴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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