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通就业指导微信账号 有疑问给答复
闽南网8月7日讯 石狮外来务工人员达40多万人,是我省唯一一个外来人口超本地人口的县级市。为劳动者创造更好的用工环境,提供更便捷的求职方式,石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开通我省首个劳动就业类政府微信服务平台,公共账号“ss059512333”(石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求职者提供及时资讯;另一方面,石狮市人社局出台措施,奖励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企业,一次性最高可奖1万元。
劳动力市场三位一体服务平台
及时提供最新资讯
“石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这个公共账号,传递“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失业保险、就业失业登记”等四方面内容,加载了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知识库。网友也可通过微信咨询就业、创业、职业培训和失业保险方面的疑难问题,常见的业务政策提问,24小时会得到回复。
“微信平台深受年轻人喜爱,很多打工者有智能手机,也开通了微信账号。我们通过这个平台,发布用工信息、政策解答、业务咨询等各项服务,做最亲民的服务者。”该中心一负责人介绍,这个微信公共账号刚开通3天,就得到100多位粉丝关注,每天接到30多个网友咨询务工中遇到的政策疑惑。
目前,石狮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已完成了“门户网站(www.ss12333.cn)、官方微博(新浪微博:@石狮人力资源市场)、腾讯微信”三位一体的宣传服务平台的搭建,力争为广大务工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用工方市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最高一次性奖一万
石狮市人社局方面,日前出台了包括提高引进劳动力奖励幅度、营造良好用工环境可给予奖励等多项措施,加强服务企业用工管理等新的规定。
为企业引进的劳动力,稳定就业满1个月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院校、机构和个人,每引进一人奖励200元;对引进劳动力已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的,奖励400元。
从去年起,对当年度获得“泉州市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同时,小微企业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定就业岗位,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微型企业奖励5000元,小型企业奖励1万元。
能享受奖励的小微企业,需具备几个条件: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备案率、有效率均达95%以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依法报送人社局审查。(本网记者 华健 实习生 吴志颖 通讯员 蔡志峰 蔡清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