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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 石狮一男子被拘十天

2013-07-24 15:54 来源:泉州晚报 1

  前日,王某因为无证驾驶超标无牌电动三轮车被石狮警方处以500元罚款及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因无证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被拘留,这在石狮尚属首次。

  7月22日17时许,石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石狮市八七路德辉广场路段检查时,查获一辆超标的无牌电动三轮车。经查,该三轮车驾驶人姓王,男,36岁,江西人,无驾驶证。

  目前,王某因无证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被处以500元罚款及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石狮交管大队表示,超标电动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王某是石狮市首位因无证驾驶超标的电动三轮车而被拘留的驾驶人。(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蔡万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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