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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启动“新农保” 将有21万人受益

2011-10-21 08:1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即日起,年满60周岁、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石狮户籍老人,都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昨日上午,石狮市举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发放仪式,至今年年底,石狮将实现新农保100%覆盖,将有21万人受益,其中16~59周岁(不含在校生)人员17.3万人,60周岁以上老人3.1万人。

  根据方案,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包括暂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公职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村(社区)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福建省发放基础养老金指导标准为55元,石狮将发放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提高到110元;缴费标准上限由1200元提高到2000元(每年交一次),同时提高个人缴费补贴标准,省缴费补贴从30元起步,逐档递增,缴费补贴上限为50元,石狮调整为35元起步,逐档递增,缴费补贴上限为125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当对本村(社区)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本网记者  华健 通讯员 唐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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