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8日讯 日前,石狮市出台的《石狮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达到一定施工大小规模建筑施工现场,须统一安装监控摄像头,实时进行视频监控或图像上传式监控;并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人像指纹考勤机,规范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考勤制度。
石狮住建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还将对未落实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的建设单位进行问责。未建立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擅自开工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将立即责令其建立远程信息监控系统,并对相关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在诚信档案中记入不良行为。(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杨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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