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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娃深夜石狮路边哭 父母谎称很久没见过孩子

2013-03-14 08:00 来源:闽南网 4

3岁女孩小丽,昨天在福利院呆了快一整天
3岁女孩小丽,昨天在福利院呆了快一整天

  闽南网3月14日讯 前晚11时,石狮市区一处偏僻地,连路灯也没有,一名3岁女孩小丽(化名)站在路边哭喊着“妈妈”。

  当民警联系到孩子父母时,双方都说不想要孩子。

  孩子是怎么走丢的?孩子父亲说他很久都没见过孩子了,孩子母亲说她也不知道孩子为何在这。

  昨日凌晨到昨晚6点,可怜的小丽,呆在石狮社会福利院。

  而民警查看监控后发现夫妻两人都在撒谎:两人闹离婚,正是他们双方相互推诿,最终才让孩子在深夜的风中哭泣。

夜黑风寒3岁女孩路边哭泣

  执勤民警林警官说,前晚11时许接到市民报警,在五星社区金盛花园附近一宠物店找到小丽。当时,小丽在路边,也没路灯,一直在冷风中哭喊着“妈妈”。

  昨日凌晨,石狮凤里派出所发出寻亲微博:“这个不会说话的小可怜,从3月12日23点被民警带回至今,只会哭着要妈妈……我们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人父母的你们在哪?恳请网友转发!让宝贝回家!”

  随后,民警找到小丽父母的联系方式,但没想到,双方都不愿意领回孩子。

  林警官说,在电话中,孩子父母不但不担心孩子,还都称自己无力抚养。

  由于小女孩一直哭,民警也带不了。昨日凌晨,民警将她先送到石狮社会福利院。

各执一词到底

扔掉孩子的?

  昨日下午4点,在凤里派出所内,小丽的父亲蔡先生和奶奶林女士都苦着脸,不想养小丽。

  蔡先生自称家在晋江永和,今年33岁,4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蔡小姐并结婚。小丽出生后,两人到石狮一服装厂打工。

  “月赚5000多元,生活本来还不错,但她有婚外情。”蔡先生说,去年8月妻子突然离家出走,孩子就丢给他一人抚养,他费了不少精力,也丢了工作。

  蔡先生说,他们年初协商孩子暂时由蔡小姐带,“她接走孩子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蔡先生说,孩子是妻子扔掉的。

  记者联系上小丽的母亲——25岁的惠安人蔡小姐。她否认自己有婚外情,称自己是无力扶养孩子。对于谁扔掉孩子的,蔡小姐的说法也不同,她解释是她先将孩子送到晋江永和找奶奶。她自称不知道孩子在这,可能是被她奶奶又送回来的。

父亲让步暂时把孩子领走了

小丽到底是被谁扔在路边的?

  林警官还专门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还原真相是,小丽并非自己走失,而是双方亲人相互推诿后,一起撇下孩子离开的。

  原来,前晚,蔡先生和其母亲用摩托车载着小丽到五星金盛花园附近,而蔡小姐一亲戚就在斜对面开宠物店。在监控中,蔡小姐的亲戚和蔡先生母子互相争吵,之后双方很快离开,小丽就站在店门口哭,然后就有市民报警。

  也就是说,小丽父母双方都在撒谎,正是他们把小丽扔掉的。

  “父母这种做法太荒唐了,如果拒绝抚养孩子,两人均会触犯法律。”林警官说。

  最终,蔡先生让步。昨日傍晚6点,在福利院呆了快20小时的小丽才被接走。蔡先生同时说,要马上起诉离婚,看法院判决由谁抚养。

律师:造成严重后果将追刑责

  这对父母的做法不仅荒唐、不人道,而且可能触犯刑罚。

  福建康泽律师事务所解晓非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父母亲因为闹离婚,故意不抚养、看管孩子,是一种遗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现实中,一些家长遗弃孩子的理由也很多,如借口离婚而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的;有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的;有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子女等等。但不管什么理由,只要应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也有能力抚养却拒绝抚养,后果严重的,都涉嫌犯罪。(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通讯员 黄智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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