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石狮4酒店组织卖淫 6人各领10年刑
2013-02-22 10:0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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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2月22日讯 六人合伙,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出资承包石狮4家酒店的桑拿部,组织几十名妇女卖淫。近日,石狮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徐某、林某铺、苏某松、林某忠、马某强、朱某盛等六人有期徒刑10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另有傅某海等11人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而领刑。
去年3月19日晚,石狮公安机关查获徐某等承包的卖淫场所,当场抓获38名卖淫女。从当时扣押的日报表和消费单显示,其中一处卖淫场所被查获当天的卖淫次数达58次,四处卖淫点共有498次卖淫活动。
据被雇佣为一处桑拿部经理的傅某海交代,他负责招募、管理、培训卖淫女。为招徕生意,他还找专员对卖淫女进行技巧培训。(见习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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