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独生子女 奖励标准提高
2011-03-29 03:1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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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狮市政府发布《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出台包括独生子女奖励提高等多条计生优惠政策。石狮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许新新局长介绍
N本报记者 华健
本报讯 日前,石狮市政府发布《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出台包括独生子女奖励提高等多条计生优惠政策。石狮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许新新局长介绍,从本月起,奖励标准提高项目包括:独生子女家庭的一次性法定奖励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的一次性法定奖励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一次性法定奖励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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