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石狮 > 石狮新闻 > 正文

石狮公安局开展有奖举报 交通违法行动

2012-09-23 09:14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9月23日讯 石狮公安局昨日发布公告,为打击涉酒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石狮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群众举报的这类行为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对涉酒驾驶机动车、公路客运车辆超员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举报奖励办法为: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超过核定人数20%(含)以上,每起奖励人民币200元。举报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经公安部门查实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元;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元。

  市民如果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用电话举报或到就近的派出所、交警部门举报,并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以便办案民警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含节假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或手机号码,到通知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没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保证市民安全,石狮警方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欺压、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恶意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骗取公私财物,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经了解,今年来,石狮警方已查酒后驾驶达813起,客车超员达82起,违法数一直居高不下。(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通讯员 许昭明)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闽南网寿宁在线中国石狮网泉州交流会
下一条:石狮一造纸厂男子 切纸不慎断了十指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