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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夺命醉驾两人殒命 石狮首起醉驾致人死亡案

2012-07-08 09:28 来源:闽南网 0

两辆出租车受损严重

目击者说,肇事车车速很快,没有刹车

黄某被刑拘

  闽南网7月8日讯石狮首起醉驾致人死亡案,昨日凌晨3时40分,发生在石狮市区八七路与琼林中路交叉口附近。

  23岁的石狮人黄某,醉驾轿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逆行撞上一辆载客摩托,车上两男子先后身亡。此后,黄某驾驶的轿车继续前行300米,撞到停在路边的出租车,造成3车连环撞。

  昨日下午,石狮交管大队召开新闻通气会称,经检测,黄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3.97mg/100ml,属醉驾。目前,黄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案发现场】摩托车上两男殒命

  第一车祸现场,位于八七路与琼林中路红绿灯处,警方已拉起警戒线。

  被撞的摩托车横在马路上,前轮严重变形,路面上散落着碎片。记者了解到,躺在路上的是摩托车司机,已身亡,而车上的另一男子被送往华侨医院急救,因抢救无效也不幸遇难。

  现场多名目击者指证肇事车当时逆向行驶,车速很快,“当时时速最少在100码以上,根本没有刹车”。记者在现场也未发现刹车痕迹。

  距第一个车祸现场300米远处,绿岛国际酒店门口是第二车祸现场。肇事轿车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尾部,导致连环撞,另一辆出租及一辆奔驰车受损。其中,肇事轿车车头严重破损,两辆出租车前盖、车后身也受损严重,而被殃及的奔驰车情况好一些,车尾部有些“受伤”。

  目击者称,肇事轿车撞倒摩托车后,突然转向,撞向酒店门口的3辆车。当时,停车后,肇事司机满身酒气,坐在驾驶室里直犯迷糊,好在安全气囊打开,救了他一命,不过他的脸在第一起车祸时受了点伤。

  【警方通过】肇事司机属醉驾

  当天下午3时30分,石狮交管大队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肇事司机黄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他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3.97mg/100ml。

  有市民说,在撞死两人前,肇事车还在八七路柏莱酒店门口,撞上一辆面包车和摩托车。对此,石狮交管部门一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在调查,目前无法证实。

  警方透露,黄某,23岁,石狮本地人。前晚10点多,他驾车从蚶江草柄村家里,到市区一KTV参加同学生日聚会,喝到第二天凌晨零点多,黄某和几个同学又到“万国会”酒吧饮酒,直至凌晨3点多,黄某独自驾车从酒吧出来,返回家途中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据介绍,两名死者分别是摩托车司机刘月球,28岁,湖南人;乘客李涛,22岁,安徽人,在市区泉冠酒店上班。事发时,李涛正乘坐刘月球的摩托下班回家。

  【面对面】后悔酒后驾车

  昨日下午3时,在石狮交警大队1楼,记者与黄某面对面。

  记者:当晚你喝了多少酒?

  黄某:因为是同学生日,在KTV里面只喝了4瓶啤酒;而到了酒吧里面,喝了一些洋酒,但里面有渗冰块。

  记者:你当时撞到摩托车后,为什么没有停车?

  黄某:当时听到“嘭”一声响,因为开车有戴眼睛,脸部有受伤,自己就没有停车,直到撞到路边的3辆车。我现在非常后悔酒后驾车行为。

  记者:明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为什么还要继续?

  黄某:……(他将头埋得深深的,未作答)

  【延伸阅读】石狮醉驾男性居多

  自“醉驾入刑”以来,2011年5月18日,石狮法院受理首起醉驾案件,截至今年6月底,已受理危险驾驶罪203件203人,审结201件201人。

  这些醉驾案例中,有几个特点:一是被告人年龄涵盖范围比较广,最小的16岁,最大的59岁。其中,20岁到25岁、41岁到50岁这两个年龄段是危险驾驶案件的高发区。

  二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86.2%的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初中及初中以下。

  三是男性居多,201名涉案人员中只有2个被告人为女性,其余均为男性。

  四是外地户籍所占比例大于本地户籍。本地户籍的为90人,外地户籍为111人。

  五是被告人职业多为务工,但也有经商、银行工作人员、机动车教练,甚至还有教师、学生等。

  201例醉驾中,有112例是骑二轮摩托车被查获,占55.72%。

  另外,从犯罪原因上看,多数属于明知故犯,并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错误。

  石狮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有些醉驾者存侥幸心里,认为行驶路程非常近,不会被发现;有的则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认为不出事警察就抓不到,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更有甚者认为醉酒驾驶汽车才会构成犯罪,不知道醉酒骑摩托车也是犯罪。(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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