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业主私自更改入户门 被小区物业断水断电
2015-11-27 09:55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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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光小区一业主致电12345反映,其由于私自更改入户门,被小区物业断水断电,该市民认为物业此举不合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物业表示相当无奈。“私自更改入户门还有道理了?断电也是劝阻无效才这么做的。”据一物业工作人员介绍,11月22日下午,小区物业接到反映,一业主正在楼道打墙准备私自更改入户门后,便立即劝阻业主停工。但事后,业主不但没有停工,反而选择继续更改入户门。
“我们没有办法强制要求他停止施工,想通过停电的方式让他知难而退,谁知道他还从其他户接了电线,继续施工。”该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自在房屋外墙上凿洞施工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因为这面墙有可能就是整栋楼的“受力墙”之一,违规操作不仅危害自己的安全,也可能影响其他业主的安全。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目前该业主已将一面新门装在新开凿的墙面上,不过并没有进行焊接、加固。为了让该业主不再进行安装新门,小区物业已安排保安24小时在此蹲守。
对此情况,相关部门专业人士表示,私自凿墙装置入户门确实属于违规操作。小区物业表示,如果该业主仍执意加装入户门,小区将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这个问题。(记者 张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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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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