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将成立火患举报投诉中心
2012-04-13 17:15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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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直接举报,石狮市决定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将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接受市民有关11种情形的火灾隐患举报。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主要受理11种情形的举报投诉,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等等。(柳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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