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出台相关措施方便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我在五星一童装企业打工,听说今年孩子有望就读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不知是真是假?”“我在灵秀塔前务工,由于离凤里中学较近,想让孩子在凤里中学就读,不知行不行?”……连日来,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向本报询问其子女在石狮就读初中的有关事项。对此,记者走访了市教育部门和市招生考试中心,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跨片区就读问题进行了解答。
焦点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保证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政府、市教育局专门出台措施规定要求,各初中校应通过挖潜、扩招等办法,最大限度地提供学位,扩大对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如学校无剩余学位,则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入学。
暂住服务区属凤里、湖滨办事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参与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凤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填报志愿”、“抽签派位”入学。抽签派位无法安排入学的学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入学;暂住服务区属其他乡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其家长暂住证所在服务片区中学就近安排入学。
在外地(非石狮)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要求随父母在石狮就读初中,原则上按其家长暂住证所在服务片区中学就近安排入学;暂住服务区属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永宁中学(可提供寄宿)、石狮五中(可提供寄宿)、银江华侨中学或石狮二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批入学后可以取得学籍,三年后可在石狮参加中考,与本地学生同等参与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
据悉,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在外地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随父母在石狮就读初中,应于6月20日前到市教育局中教股办理报名手续,现已逾期。因小学升初中的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此类家长应持本人及小孩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全国学籍号、照片1寸一张于7月21日至31日到永宁中学、石狮五中、银江华侨学校、石狮二中申请就读。
焦点2:
跨片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市招委会专门就跨片区就读初中作了相关规定:
一、中英文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未升入本校初中部小学毕业生,可回原户籍地中学就读,也可参照凤里片区初中招生“填报志愿”、“抽签派位”办法进行录取。自然门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未升入本校初中部小学毕业生,可回原户籍地中学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参与锦峰实验学校的“抽签派位”。
二、在外地(非石狮)小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回石狮升学初中。监护人需持本人及小孩户口、就读小学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于6月20日前到市教育局中教股办理报名手续,此类学生就读初中执行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招生录取办法。
三、根据全国学籍管理办法“籍随人走”的原则,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借读生”。凤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如有剩余学位,经市教育局审批,可招收部分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房产(实际居住)的本市沿海五镇户籍学生,学生可向以上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剩余学位,则采取抽签派位的形式安排入学;如学校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得再招收学生。
四、户籍在我市而未经审批私自到其他县市就读初中的学生,三年后回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报考,如不能提供完整初中三年学籍档案,只能按往届生报考。
五、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有关通知》(泉教综〔2007〕12号)文件精神,民办初中招生执行当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招收学生。学生如中途要求转学回本市就读公办初中,原则上按户籍所属服务区的中学转入就读,凤里、湖滨户籍学生则统一安排在凤里中学就读。(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