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投区划禁煤区 12家企业要按计划拔烟囱
2014-02-09 09:3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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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2月9日讯 沿洛杏大道—杏秀路—百东大道—滨海路所围区域,将成“禁煤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煤、煤油、煤气、轻柴油等,取而代之的,将是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保安监局介绍,按计划拔掉烟囱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禁煤区”内,12家工业企业受影响,应在8月31日前自行淘汰现有燃煤锅炉等设施。
财政扶持方面,设立区级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对按期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燃煤锅炉出力总吨位数,每蒸吨给予3万元的资金奖励。此外,优先推荐按时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企业申报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或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等资金补助;使用天然气技术改造的,并于今年6月30日前与燃气公司签订合同的,给予燃气基础设施使用费最高80元/立方的优惠。(本网记者 徐锡思 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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