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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集中引爆炸药致2人受伤”续 爆破员违规引爆炸药

2013-07-12 08:3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12日讯 在建工地一声巨响,震碎了距离工地200米远的厂房玻璃,原来是工人露天引爆了用剩的炸药(台商投资区一工地集中引爆炸药 致两人轻微受伤)。记者昨天获悉,这起事件是因爆破人员避开用剩炸药销毁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手续,引爆35公斤炸药和88发雷管,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为违规。

  目前,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以便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此事,业内专业人士直呼违规人员太乱来,“88发雷管威力不小,35公斤炸药能将100立方米巨石炸成100至300块碎片。”

只因偷懒

违规引爆用剩炸药

  事发后,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介入调查。涉事爆破公司为福州科利达控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利达公司),参与事发工地爆破作业的技术人员向警方交代,因嫌处理剩余炸药的相关手续繁琐,他们心存侥幸,将爆破作业完毕后用剩的35公斤炸药和88发雷管私自集中引爆,企图充作正常爆破作业所用。

  经办民警说,事发工地、涉事爆破公司和涉事爆破人员各项手续、资质都齐全,仅因爆破人员偷懒,引发事件,“这实在是得不偿失。工程已顺利完工,最后一环出了问题,现在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正在对此事厘清责任。根据调查结果,涉事爆破公司和违规人员将可能面临罚款、暂扣执业证照甚至吊销执业证照的处罚。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科利达公司泉州地区负责人张先生,他表示,对于事发经过,他不是很清楚。

有法有规

用剩炸药严格处理

  根据我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爆破作业单位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记者从警方和业内专业人士处获悉,民用爆炸物危险系数高,出于防流失、保安全考虑,工程爆破剩余炸药处理的相关手续较复杂。

  承接爆破业务的爆破公司和人员需具有资质,在执行工程过程中,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其炸药库位置、购入爆炸物数量、每次使用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工程结束后,爆破人员需向公安机关提交完工报告,细述剩余爆炸物数量、预备销毁方案等,经公安机关审核通过,指定销毁地点,派出人员现场监督。

  一些地区难以找到合适的销毁地点,需进行跨区域引爆,甚至还需第二家爆破公司参与实施和监督。(本网记者 涂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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