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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男子泉港吃霸王餐 开车逃离撞伤保安获刑

2014-11-04 20:38 来源:东南早报 0

  陪朋友酒楼饮酒,不结账欲离开,遭阻拦后耍横,用车撞人致伤,驾车逃离被抓。近日,经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阿平(化名)犯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阿平今年23岁,大学毕业后在移动通信部门上班。今年4月23日晚上,他受邀与几个朋友到泉港区一家酒楼KTV饮酒。次日凌晨1时许,阿平等人消费后未买单即欲驾驶小轿车离开,遭到酒楼多名工作人员拦阻并发生争执。

  争执期间,阿平驾驶小轿车撞向酒楼工作人员并在车辆接近工作人员时采取刹车措施,在倒车后又反复多次实施该行为。酒楼部分工作人员见状,用脚踢踹和木棍击打该车。阿平驾车继续开车撞向在场工作人员,并在撞到一名保安后驾车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处置,并要求阿平驾车返回现场接受调查。但他驾驶小轿车返回该酒楼附近路段又驾车逃离,民警发现后即进行追捕,并将其抓获到案。

  经鉴定,阿平血样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24.68mg/100ml,被撞的保安人员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案发后,阿平已赔偿伤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2.5万元,并取得谅解。

  泉港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依法数罪并罚,鉴于他有坦白、赔偿及获得谅解等情节,近日,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连颖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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