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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14岁女初中生逃课 与男网友开房险遭性侵

2014-04-03 19:42 来源:泉州晚报 0

  初中生阿琴(化名)逃课两天,与社会青年刘某待在一起,过起了喝奶茶、通宵上网、一起开房休息的日子,不过,她差点被强奸。近日,涉案的刘某一审被判刑两年半。

  26岁的刘某是一名泉港籍船员,与年仅14岁的阿琴通过QQ聊天认识。2013年10月22日晚上,刘某约阿琴到泉港一家娱乐休闲吧喝奶茶,随后到网吧通宵上网。

  次日早上,刘某提议开房休息,阿琴同意了,结果险被强奸。阿琴一直反抗,刘某才罢手。但他继续哄骗阿琴跟他待在一起。阿琴关掉手机,继续和刘某留宿客房,一人睡一床,直到10月24日中午才一起离开旅馆。

  阿琴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人追问阿琴到哪里去了,阿琴说了实话。阿琴的家属随即向警方报案。刘某很快被抓。

  泉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连颖煜 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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