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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15岁少女险遭强暴被丢水渠溺死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2013-06-29 09:32 来源:东南早报 0

  少女小瑶(化名)一大早出门去买东西,然而直到天黑,母亲迟迟不见她回家,却等来了警方的认尸电话。家人再见到她时,她已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如花的生命定格在15岁。

  原来出门不久,一个摩的司机把小瑶骗上车带到偏僻处劫财还欲劫色,试图施暴未果,摩的司机竟把她扔下水渠。昨日记者了解到,这个摩的司机因犯强奸、抢劫和故意杀人罪,三罪并罚一审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悲剧未等到女儿回家却等来认尸电话

  小瑶是泉港人,出生于1997年。去年8月19日晚,小瑶告诉母亲唐女士,她和几个朋友相约次日去山腰街道买生活用品,母亲拿了150元给她。

  次日早上,小瑶早早出了门,然而直到当日晚上仍未到家。唐女士着急了,女儿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女儿的几个朋友也说没看见小瑶。唐女士赶紧向泉港警方报案。

  唐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女儿当时已经遇害。当日下午,在泉港某盐场工作的庄女士上班路过东海工区路段旁的引潮沟时,看见水沟上漂浮着一具尸体,马上打电话报警。警方通知唐女士辨认尸体,确认那就是她的女儿小瑶。

作案见美少女起色心施暴未果扔下渠

  小瑶到底遭遇了什么?案发后不久,泉港警方抓获凶手朱某辉。

  朱某辉1972年出生,泉港区前黄镇人,是个摩的司机。去年8月20日上午,朱某辉见小瑶站在路边等车,上前问要不要坐车。小瑶回答说身上只有一元钱,准备搭乘公交车去山腰。

  看到小瑶长得漂亮可爱,朱某辉顿起色心。他谎称自己也要到山腰,可以免费载她前往,涉世未深的小瑶就坐上了朱某辉的摩托车。

  朱某辉故意绕路来到沿海大通道山腰盐场路段一树林前的路边,小瑶发觉不对劲,问他想干什么。朱某辉要小瑶陪他“玩一玩”,遭到她的训斥。

  路上车来车往,朱某辉怕被人看见,就强行把小瑶拉进小树林里。小瑶拼命反抗并大声呼救,朱某辉见状将小瑶推倒在草地上,压住她的双肩还掐她的脖子,还用脚踩住她的胸部。小瑶无力反抗,先是被抢走身上的手机和151元现金,又被拖到附近水渠边的草丛里。朱某辉欲强行与小瑶发生关系,但由于身体原因未能如愿,后来将小瑶扔进水渠并离开现场。

经法医鉴定,小瑶系溺水死亡。
一审强奸抢劫加杀人三罪并罚判死刑

  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认为,朱某辉采用暴力手段,强行欲与小瑶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他趁小瑶不能反抗,劫取现金151元及手机1部,又构成抢劫罪;他将小瑶投入水中致她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朱某辉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法院一审判处朱某辉死刑,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还判令朱某辉必须赔偿小瑶的家人22万余元。据悉,朱某辉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三年半,案发当日他要到一家单位应聘保安。(记者 黄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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