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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钱返利涉网络诈骗 泉港籍总代理被抓获

2013-02-02 09:2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2月2日讯 以“存钱返利”诱惑,湖北枣阳“城市商家网”地区总代理刘某,用虚假手段进行诈骗,卷走会员资金。昨日凌晨2时,在泉州市区某酒店,刘某被鲤城开元派出所抓获。

  刘某33岁,泉港人,在湖北枣阳任“城市商家网”地区总代理。刘某供认,该网实行“百分百消费返利”,下设“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其实,这些都是他的下线。由下线吸纳会员,会员存钱购物后,将以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返还给会员。从理论上讲,500天后,消费者就可以收回全部消费款。

  邱女士经朋友管某介绍,“城市商家网”存钱返利,就一次性在该网站存入20万元现金,加入“城市商家网”成为会员。却发现,钱存进去根本取不出来,才知上当受骗,此时,总代理刘某已不知去向。

  经办民警介绍,刘某得知罪行败露后,逃回了泉州。昨日凌晨,他在东街某酒店入住时,被警方掌握行踪,并被抓获。(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彭建文 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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