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拒不履行夫妻双双被拘留

闽南网   2016-12-01 20:00

  闽南网12月1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陈智平 庄萍萍 施宣锚) 今年10月25日到民年1月26日,是泉港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件百日清案活动的时间,利用信息化技术、多渠道曝光老赖、多种执行措施并举、与多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执行行动也颇有成效。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执行行动20余次,清理积案345件,执行到位金额560万余元,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曝光“老赖”364 人次,促使28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微信曝光 老赖一周就还款

  今年9月份起,泉州泉港法院就在官方微信好上,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定期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庄某莲,是一起债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欠10万元借款未还,庄某莲被朋友黄某华告上法庭。泉港法院一审判决庄某莲偿还黄某华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庄某莲未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华遂申请强制执行。

  庄某莲随后也被纳入第一期曝光台名单。“微信的传播速度太快了,这几天亲戚朋友都来问我,真是难为情,我要立刻还钱,不再当黑名单。”曝光一周后,庄某莲与申请人黄某华来到泉港法院,就该案尚欠款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将欠款近10万元还清,该案就此执结完毕。

  拒不履行 夫妻双双被拘留

  “法官,我们已经把钱交了,可以把我爸妈放了吗?”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夫妻的女儿,在与承办法官的电话中,这样说道。

  张某夫妻是一起债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一笔2万元的借款未还,债权人程某于今年4月份到法院起诉。初步查询,承办法官并未发现张某夫妻有可执行的财产,到其家中也寻人无果。

  6月份的一天,程某举报称张某位于惠安某地,承办法官即刻前往惠安并找到张某。经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每月还款1000元至还清款项的和解协议。不料,协议签订后,张某夫妻再次消失。

  11月15日,程某再次举报,发现张某妻子在惠安辋川一工地务工。这次,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工地,将张某妻子带到法院,并联系张某一起到场。张某夫妻的态度不善,经协商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张某夫妻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想到真的被抓起来了,还以为可以赖得掉呢。”在得知真的要被拘留的时候,张某夫妻紧张起来,急忙通知家人还款,于是便有了段落开头的那一幕。

  最终,在确认款项已经交齐后,承办法官决定对张某夫妻提前解除拘留。

  人在外地 出行受限才着急

  “陈法官,我是邓某某,我已经把钱汇到法院的账户了,请问可以消除失信黑名单了吗?”收到邓某某的短信后,泉港法院的陈法官立即查询账户信息,经确认,邓某某已经交清案款。

  邓某某是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4年,邓某某与妻子陈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泉港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自愿离婚,邓某某同意支付陈某某5000元的经济帮助款,并约定若邓某某未按期履行,则应支付6750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邓某某却一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钱款。无奈之下,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邓某某已返回江西老家,联系不上,经查也未发现邓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邓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月底,邓某某在准备搭乘动车外出时,却被告知,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而无法购买动车票。出行受限严重影响了邓某某的生意,迫于泉港法院的执行威慑,11月3日,邓某某主动联系陈法官,并于次日将应支付的款项汇至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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