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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调整村干部报酬标准 不低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

2015-09-02 10:15 来源:泉州晚报 0

泉州调整村干部报酬标准 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激励保障,泉州市将调整村干部报酬标准,确保村主干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

  据悉,目前,全市村级党组织已完成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和其他配套组织换届选举10月底前也将完成。换届后,我市将组织全市现有村主干按自愿原则,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泉州市将继续实施优秀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届推选宣传200名优秀村级党组织书记,定期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推动优秀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兼任乡镇党委委员。(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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