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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与经营场所应分离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展开

2012-03-31 11:32 来源:泉州晚报 0

  (通讯员黄建伟记者陈淑华)即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开展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范围涵盖城区、集镇、乡村所有存在经营与住宿合用的场所。

  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监察、公安、消防、安监、工商、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电力、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村居(社区)、物业公司将对辖区内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逐户摸清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及其消防安全情况,并登记造册。对不同类型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将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使其达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要求业主督促住宿人员立即搬离并限期改正其他火灾隐患。对严重违反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场所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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