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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三无”人员救助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639元

2015-06-18 10:57 来源:东南早报 0

  昨日,泉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三无”人员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9元。

  按照“一乡一镇一敬老院”的目标,全市目前有乡镇集中供养机构113家,床位5736张,基本满足特困人员的入住需求。对于在家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特困人员,逐年提高供养标准,给予他们衣、食、住、医等全方位的保障。2010年以来,“三无”人员救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最高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300元和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9元和801元,分别提高了113%和74.1%。

  我市基本形成了资助救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2010年以来,共救助城市困难群众85299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亿多元,资助或部分资助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71.6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或“新农合”,缴纳保费5140.8万元。

  我市还制订了《关于泉州市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3年9月1日至今,全市共有2673人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总额964.03万元。(记者 柯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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