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租车今后不准以交接班为由拒载
2012-03-18 12:09 来源:泉州晚报
0
明明亮着空车灯,却以交接班为借口拒载;绕了一大圈,乘客有异议时才解释沿途道路在维修……相信不少市民在打的过程中,有过这样的遭遇。记者了解到,对于市民关注的上述问题,本月起正式出台施行的《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将受到2分至12分的扣分处理。市民在打的时如遭遇违规情形,可索要专用发票,记下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等,拨打22599110向交通部门投诉和反映。投诉情况调查核实后,有关机构将对相应的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理。
交接班须显示暂停营运标志
“我要交接班,真的没办法。”
“要交接班怎么还亮着空车灯?”
因为要交接班——这可能是绝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在亮着空车灯却拒载时给出的理由。不过,这理由今后不成立了。《意见》规定,交接班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期,而且因为交接班、约定候客等暂停营运时,出租车必须要显示暂停营运标志,让市民一目了然,避免发生误会和纠纷。
绕道要提前告知乘客
门到门一线直达——这是很多市民打的时的良好愿望,但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司机以“这条路红绿灯多”、“前面好像在修路”等为借口绕路。
针对这些现象,《意见》明确,行车时,驾驶员要根据乘客要去的地点选择最近的路线行驶,不得舍近求远无故绕道;如因道路改造或其他原因确需绕道时,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乘客不同意绕行要求下车时,按照实乘里程收费,不得拒绝乘客下车或多收费。
有零要找零 无零要让零
有这样一道算术题:乘客a打车费用(含燃油附加费)8.5元,支付10元,司机将找回几元?
在泉州,很多市民会因实际遭遇对这道题给出1元、0元等不同答案,而正确的答案应该是1.5元或者是2元。
《意见》规定,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结算车费时应按计价器显示车费数额(目前还应加收燃油附加费),唱收唱付,主动将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和找补零钱同时交到乘客手中,做到有零找零。如果碰上司机没有零钱,那就应免去零钱部分,做到无零让零。
此外,夏天快到了,很多市民在打车时会有开空调的要求。《意见》也规定,营运时,乘客如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司机不得无故拒绝。 (记者 孙灿芬)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