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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泉州基本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违者"拉黑"

2015-03-14 08:40 来源:泉州晚报 0

  近年来,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或被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的报道屡见报端。日前,市府办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各地应于2015年5月底前,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设施建设规划,确保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文件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的义务。对于违法抛弃、销售、屠宰病死畜禽和加工、制售、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

  所有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定点屠宰厂(场)都必须建设与养殖或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2016年底前,生猪调出大县、禽年饲养量5000万羽以上的县(市、区)必须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专业处理厂(场)。

  畜禽养殖重点乡镇以及晋江、洛阳江、九十九溪主干流流经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公共设施。养殖村要创造条件设立病死畜禽收集点、暂存设施,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形成“村设站点、农户送交,流动收集、集中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利用现有医疗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对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记者 郑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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