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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份子钱”可集体协商 将推行员工制经营模式

2012-02-29 09:3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近些年来,被“份子钱”、油钱、工钱等困扰的出租车行业管理,终于等来制度性破题。

  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从3月起,各地将结合城市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经营体制改革,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驾驶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重点落实出租车司机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这次活动坚决不搞‘样子货’、‘面子工程’,而是要努力破解出租车行业发展中的基础性、长期性难题,建立企业与驾驶员权责对等、风险共担、共同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说。

  “近些年来发生的出租汽车不稳定事件,有一半以上与劳动关系不规范、经营承包费不合理、驾驶员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有关。”冯正霖说,此次创建活动就是从制度上入手,让驾驶员能有尊严地劳动,让企业能健康发展。

  “我们将尽快制定并推广出租汽车行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为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便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说。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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