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泉州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公安通报涉企经济犯罪案例 总监索贿百万称是行规

2014-12-31 09:3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31日讯 夫妻开淘宝店卖假鞋,被罚50万元还都被判刑;企业总监受贿还称是行规……12月21日,泉州市公安与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正式建立联系通报协作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将为泉州工商联合会中两万多家企业,提供涉企经济犯罪的预警、防范信息及措施,进一步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促进泉州企业健康发展。前日,在晋江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昨日,泉州警方通报涉企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开网店卖假鞋

  夫妻获刑罚钱

  今年10月,晋江市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江西人丁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丁某的妻子聂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两年前,泉州警方在晋江一栋民房将两人抓获。丁某注册多家网店,生意不错,两年间销售74万多元。而他网店上卖的鞋子,均是仿冒知名品牌的假货,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

  抓捕现场,民房里还有这2000多双假冒注册商标的鞋子,货值达18余万元。

  被抓后的两年里,丁某一直后悔,他不知道自己销售假货的后果,会是这么严重。

  总监索贿147万

  被抓称是行规

  当警察找上门时,35岁的总监周某还正在公司开会。周某跳槽到泉州一家企业担任电子商务部副总监,负责处理公司积压货。每次跟客户企业洽谈合作,都向对方索要贿赂。去年3月,泉州警方接到周某所在公司报案。警方调查发现,周某共索贿147万余元,其中未遂金额50多万元。被抓获后,周某一直向警方坚称,索要回扣是行规。去年10月,洛江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责令退还非法所得82万余元。

  赢取企业信任

  恶意设局诈骗

  去年8月,泉州警方接到报警,3名外国人利用生产企业急于做成生意的心理,在支付少量货款的情况下,向石狮8家服装生产企业订购了300余万元的服装并运送出境,随后犯罪嫌疑人潜逃出境。此类案件在浙江、福建被发现,两地警方联合调查。

  警方提醒,企业在交易中,要对合作对象的背景、履约能力进行充分考察,尤其是面对陌生合作对象和大额交易,要多加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海都记者 林莉莉)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元旦起泉州始发深圳动车 原定1月2日D2343次动车取消
下一条:社区捐款学生上街义卖 捐助重病硬汉度过寒冬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