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通建设“一市一议”项目对接会 共落实项目73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及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泉州“六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10日,加快泉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一市一议”项目对接会在泉州市举行。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兆民,市领导郑新聪、林伯前,市政府秘书长吴友才,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有关负责人参加对接会。
张兆民说,当前,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为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带来大好机遇,省交通厅希望与泉州市政府、各大金融机构形成共识,共同发力,齐心协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泉州乃至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市长郑新聪感谢省交通厅长期以来对泉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支持。他说,“一市一议”项目对接是省交通厅服务各设区市的创新举措,政策很接地气,奖补措施科学,体现了省交通厅主动服务地方发展的优良工作作风和机制。
泉州将抓紧成立“一市一议”项目对接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指导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项目用地、审批等服务保障,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的配套扶持,力促对接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完工,确保泉州交通事业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伯前主持对接会。会上,市交通委汇报泉州市2014—2018年交通发展计划,省交通运输厅介绍对泉州市的政策及支持情况,相关金融单位介绍金融服务。
对接会共落实交通运输项目73个,总投资576亿元。(记者 孙灿芬)
“一市一议”对接出泉州市73个项目
576亿元投资撑大交通格局
昨日上午,省交通厅、泉州市与各大金融机构在泉就泉州市2014—2018年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开展对接,共落实项目73个,总投资额达576亿元。
据悉,总投资576亿元的这73个项目,具体为:普通公路41个项目152亿元,高速公路6个项目240亿元,港航22个项目174亿元,运输场站4个项目10亿元。具体建设目标确定如下——
普通公路 明年底95.5%乡(镇)“镇镇有干线”
截至2018年年底,泉州市实现国省道建成约274.2公里,路面优良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村“四好路”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等目标,其中,至2015年底再新增7个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干线公路、全市95.5%乡(镇)实现“镇镇有干线”。
水运
初步建成石湖内贸集装箱集散中心
建成泉州湾航道二期工程、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和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初步形成配套完善的湄洲湾南岸临港工业港区和石湖内贸集装箱集散中心;全面完成海岛交通便民工程“一县一议”项目。
交通运输
中心城区出租车100%接入电召
建成泉州火车站、泉州北站2个综合客运枢纽,2个汽车客运站,建成投产晋江陆地港二期工程、南安盛辉公路港、新华旭汽车交通物流产业园等3个物流园区;实现泉州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公交车辆夜间进场率达100%,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达30%以上;符合通车条件且有运营需求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此外,还将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建成出租汽车电召平台,中心城区出租汽车100%接入平台。 (记者 孙灿芬 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
交通建设排项目 “一市一议”怎么议
来自昨日召开的加快泉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一市一议”项目对接会上的消息,受省交通厅“一市一议”奖补方案的影响,泉州市得到省支持补助的交通项目将从原先的16个增至38个,支持项目里程从174公里增至328公里,奖励补助的资金也将从7亿元增至17亿元。
三类项目鼓励发展
“一市一议”是指省交通运输厅专门为设区市制定的国省干线建设省补奖励方案。与原先推行的普惠制政策相比,该方案扩大了省补项目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完成的总规模及完成时限给予奖励,鼓励“多干多奖”、“早建成多奖励”,同时倾斜困难地区,鼓励设区市多配套。
根据方案,省补项目的纳入原则从原先的打通断头路、促进路网形成,转变为服务产业化发展、服务城镇化加速和服务公众便捷出行。按照这一原则,符合规划的国省道绕城路项目、“二拓四”(即两车道拓四车道)项目、“二改一”(即二级公路改一级公路)项目全部纳入省补计划给予支持。全市纳入省补范围的交通运输项目由此从原先的16个,增加至38个,项目里程也从174公里增至328公里。
“多干多奖”
“早建成多奖励”
新方案的不同之处还在于,今后,奖励的金额不再是“干多干少一个样”、“早干晚干一个样”,而是鼓励多建设、鼓励早完成,根据建设总量和完成时间分别浮动发放完成任务奖和提前完成奖。
其中,完成任务奖方面,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按2014-2018年期间合计完成的总规模给予奖励。完成规模越多,奖励标准越高,“多干多奖”,上浮标准少则10%,多则30%。
提前完成奖方面,对2014年及之后新开工、并在2017年之前完成的项目,设置“提前完成奖”,在“完成任务奖”基础上,按“每提前1年、省补再上浮5%”给予奖励,“早建成多奖励”,即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完工的项目,按完成规模对应的定额省补,分别给予再上浮5%至20%。
此外,在通乡镇公路项目上,省补方案同样将根据新增通达乡镇越多,奖励标准越高的方式奖励,上浮幅度在15%至30%之间。
综上,至2018年底,泉州交通运输项目享受省补最多可从原来的7亿元,增至17亿元。加上高速公路、运输场站等,这一数字有望达到38亿元。(记者 孙灿芬 通讯员 林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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