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施工电力部门未经审批毁树8株 认赔近4万
2014-12-04 11:1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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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4日讯 由于市政施工需要,10月底电力部门在泉州大桥东侧绿地架设电缆时,未经园林部门审批,擅自修剪了树龄超25年的绿化树木,此事经爱绿市民向海都报反映后,泉州市园林局亦介入此事(详见先前报道《泉州市政工程为赶工期 施工方擅砍25年大树昨被叫停》)。
此事发生后,市园林局相关人员经现场调查确认,电力部门施工共毁坏了绿地内8株植物,其中包括盆架子、羊蹄甲、鱼尾葵和海枣等。11月初,园林部门即估价被毁坏植物的绿化赔偿金为39850元,并将相关情况知会了施工相关的项目指挥部和国网泉州供电公司。
记者昨日获悉,经各方协商,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于前日表示,对上述赔偿金额全数认领,赔偿金将于下周向泉州市园林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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