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无害化处理新型病死动物 最高补助10万元
2014-12-03 16:42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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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式,推进新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杜绝或明显减少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或随意丢弃,自2014年起,泉州市对新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进行补助。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项目实施单位补助5万—10万元,对于建设发酵池实际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较大集中处理点,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记者 吕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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