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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公用局简化破路审批手续和树木修剪的办事流程

2014-11-04 20:08 来源:泉州晚报 0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注重实效,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重点对破路、树木修剪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3项审批事项办理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简化,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绩效。

  简化破路审批手续。针对办理破路手续需提供材料多且申请人普遍反映的地下管线勘测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与现状不符且办理时间长、收费较高的实际问题,取消办事指南中要求申请人提供“挖掘影响范围内地下现状管线放样资料”和交警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的条件,减轻申请人负担,缩短前置办理时限。

  对应急抢修自来水、电力管线而破路的,抢修单位只需带上市政工程管理处现场巡查人员出具的抢修确认单,填写申请表即可到窗口补办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简化树木修剪的办事流程。中心市区行道树生长旺盛,经常会影响周边群众的通风采光和居住安全,今后群众遇到此类问题可直接到管养单位市园林管理局绿化管理科申请勘查修剪,不需要再到市市政公用局窗口办理审批,避免群众申请办理时在市园林管理局和审批窗口两地来回跑。但市区古树名木的修剪仍需到市市政公用局窗口办理审批。

  简化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环节。近年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办件量大幅增多,由于县级初审把关不严,经常出现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提供的技术人员(指园林工程师、高级绿化工、花卉工)在省住建厅的绿化企业技术人员信息锁和国家职业资格网核查时出现重复聘用的现象,导致补件多,办理时间长的问题,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革:

  一是对二级以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简政放权,审批权下放至县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市政公用局窗口只受理鲤城、丰泽、洛江、经济开发区与台商投资区的二级以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办理申请;

  二是加强与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绿化企业资质有关人员的沟通和业务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初审把关的质量;

  三是将绿化企业审批信息下放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前移审核关口,有利提高审批效能;四是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时限,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补件”,对审批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明确答复,能办理的立即办理,缩短办件时间。(记者 金泉 实习生 少军 通讯员 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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