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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保局:企业无证排污将面临最高罚款5万

2014-09-02 09:01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9月2日讯 从昨日开始,《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新版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属于市一级的申请,办证应先经过县(市、区)一级主管部门审查之后,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10日内办结;新证的内容更为详细,除了企业信息外,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等也要标注清楚;原有的旧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需要变更或重新申请的,就要执行新规,无证排污将面临最高罚款5万元。(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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