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放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事权 下月起市民可就近办理
2014-08-20 15:39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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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企业办理电梯、气瓶、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可在辖区内直接办理,不用再专程跑到中心市区来了。”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从9月1日起,市质监局将向晋江、石狮、南安、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安溪、永春、德化质监部门下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审批事权(泉港区执行时间为10月1日)。这也意味着,今后,上述区域内的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登记可由辖区内质监部门办理。
8类特种设备登记权限下放
“特种设备是企业生产工作中的常用设备,以往,企业购进电梯、压力容器等设备时,必须派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有时候相关资料没准备齐全,耗上两天时间都不稀奇。”石狮一家漂染企业相关负责人苏先生告诉记者,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后,企业可以在辖区内直接办理,方便又快捷。
记者了解到,此次下放行政审批事权的内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8大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及变更登记。
鲤城丰泽洛江在原地办理
“目前,全市约有6.3万多台在用特种设备,涉及2.2万多家使用单位。而我市在用特种设备数量逐年高速增长,去年,全市新登记的特种设备数量达8500多台,其中,电梯注册登记数达5281台,压力容器登记达1468台。”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除鲤城、丰泽、洛江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外,其余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均可就地办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记者 陈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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