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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部分房地产商为降成本 “坑”了152户购房者

2014-08-15 15:51 来源:东南早报 0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823件,罚没金额2297万元。其中,有一些房地产商为了降低成本,想出不少歪点子,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遭到投诉。

  3月,惠安县一小区住户联名向工商部门投诉,购房时被开发商不合理收取1800元/户的自来水开户费。工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处理,为152户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4万元。

  4月,晋江消费者投诉一家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以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营业性用房(即商铺)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转嫁给消费者。在掌握房地产公司共收取19.7万元手续费的证据后,晋江工商局依法对这家房地产公司处以罚款40万元,并责令把多收取的费用退给业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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