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子为给养女落户 伪造出生证明被刑拘
2014-08-08 15:47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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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泉州中心市区的林某拿着一份《出生医学证明》,到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准备为小孩办理入户。民警在审核材料时,发现出生医学证明有问题,将证件送往卫生部门进行检验。8月6日,检验结果证实该《出生医学证明》系伪造。目前,林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刑事拘留。
林某今年37岁,做个体生意,与妻子结婚多年,膝下无子女,于是萌生了抱养小孩的念头。2011年,他到安溪抱养一名女婴回家。因没有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孩子迟迟没有入户。今年,女童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入户迫在眉睫,林某抱着侥幸心理,到市区新车站附近托人伪造了一份假《出生医学证明》,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搞定孩子的户口问题,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民警识破。
民警提醒,收养小孩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收养手续。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孩子应先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再凭收养关系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林某一番波折不仅没能为孩子入户,反而使自己锒铛入狱。至于违法替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警方表示将彻查。(记者 王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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