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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重点整治公款吃喝

2014-08-08 10:21 来源:泉州晚报 0

  泉州市纪委日前召开会议,就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确保在8月31日前把涉及的4大方面13项专项整治工作实实在在抓出成效。

公款吃喝方面

  包括:1.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2.违规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吃请;3.违规豪华装修单位内部食堂和培训接待中心用于公务接待;4.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中违规组织聚餐;5.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餐费。

公款旅游方面

  包括:1.以会议、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搭车”、“借道”公款旅游;2.违规携带家属参加公务活动;3.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等费用。

公车使用方面

  包括:1.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企业长期借用、租用或占用公务用车;2.违规将公务用车用于旅游、探亲、扫墓、接送亲属等。

检查评比方面

  包括:1.违反《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及认定类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精神,擅自设定检查评比项目;2.检查评比、招商引资活动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效果不明显的。

  此外,还要结合实际,整治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

  市纪委要求,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立足源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要盯紧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并把节点连成线,采取上下联动、左右沟通、交叉检查,以及远程调阅公务接待和公款消费发票、实地对账等方法,随机开展明察暗访。

  既要及时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又要坚决纠正不吃了、不拿了,但该办的事也不办了的现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记者 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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