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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需设精神科或心理卫生咨询科

2014-05-20 10:21 来源:东南早报 0

    大部分医院没有专门治疗精神疾病的科室,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床位长期不足,专业医护人员非常匮乏……日前,泉州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逐步改变这一现状。今后,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精神科或心理卫生(咨询)科;到明年,全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床位总数,要达到2000张。

    使社区成精神疾病患者

    治疗、康复、管理的重要场所

    根据《意见》要求,泉州将逐步建立健全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和心理卫生门诊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精神科或心理卫生(咨询)科,提供并加强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工作;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逐步将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轻型患者和康复病人的治疗管理、人群心理健康咨询和干预等工作,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移,强化社区管理,使社区成为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和管理的重要场所。

    市第三医院将新增 330张精神病床位

    按要求,到2015年,泉州全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床位总数,要达到0.2万张(每万人2.82张)。市第三医院及有关县(市)要统筹安排好中央增投等项目资金,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新增精神病床位建设。其中,市第三医院新增330张、安溪县第三医院新增160张、南安市康复院新增200张、晋江市疗养院新增280张、惠安县精神病院新增100张、德化县精神病院新增200张;其他县(市、区)可创造条件,在县级综合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病科,开放一定数量精神疾病床位。

    重性精神病人 发现一例马上管理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地区实际,统筹安排,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承担地区范围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治疗和管理工作。

    切实抓好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录入管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到新发现一例就管理一例、管理一例就录入信息一例,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服务水平。

    积极主动与综治、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肇事肇祸病人的应急处置和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记者 赵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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