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计生奖申请条件 2014年预计新增5千名对象
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帮助更多计生家庭
近日,洛江区虹山乡计生工作人员在走访慰问农村特殊计生家庭时,为乡里的“二女户”老彭家带来了一条好消息:“从今年起,彭大娘也可以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了,扶助金为一年1200元。”据不完全统计,泉州市今年与彭大娘一样享受该奖扶政策的对象将新增5459人。
奖励扶助对象年龄调整 女性比过去提前了5岁
不久前市人口计生委提请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我市农村享受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年龄调整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其中,女性标准比过去提前了5岁。这样一来,今年已经52岁的彭大娘正好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可以和56岁的丈夫一样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扶助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项基本奖励制度。福建省于2005年全面实施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2011年,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从2012年开始,我市颁布政策规定将年龄条件提前到55周岁,今年又将女方年龄条件放宽至50岁。
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 四个基本条件
据悉,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据市人口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市享受该奖扶政策的人数将达11000多人,新政策出台后,财政需增加投入655万元,该工作人员介绍:“这部分扶助金预计在今年的7、8月份统一发放。”
确认程序
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审议: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复审、公布: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拨付资金: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叶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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