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专项检查商品房销售市场制度 整治违法预售等行为
2014-04-03 16:39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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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泉州市做好加快推进普通商品房供应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泉州市近期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及范围为全市范围内正在预售、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查处违法预售行为。主要检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违规收取各类定金、订金或预售款项性质的“诚意金”、“意向金”;不具备预售条件,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在售楼盘的预售款未全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存在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
二是查处隐瞒房源行为。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制订销售方案、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公开销售商品房;是否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向购房人虚假承诺,采取虚假的认购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哄抬房价的,或者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是否实行“实名制”购房,购房后是否擅自更改购房人姓名;属于退房后应摇号公开再销售的房源,是否指定或拒绝他人认购。
三是查处信息公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检查:是否按要求公示相关许可证书、证件、销售方案、合同等信息;是否按规定制定房源销控表和规范公示公开销售的房源信息,房源销售进度、权利状态是否与销控表一致;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是查处期房中介交易及变相预售商品房行为。主要检查: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是否违规代理期房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记者 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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